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维护我县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切实解决影响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根据《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河市监价监〔2023〕91号)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定于2023年5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环境,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促进技术创新进步。
1.重点查处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行为。查处直播带货中利用水军“刷弹幕”“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营造虚假人气或者虚构成交量等行为。查处通过虚构
剧情、演绎话题等方式,对商品功能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2.重点查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查处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重点查处刷单炒信行为。查处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发布“精致好评”或同质化好评等,制造虚假口碑、诱导消费的行为。严查组织刷单炒信、数据注水等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虚假宣传的帮助行为。依法打击以返现、红包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
(二)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全面促进消费提质升级。顺应各类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4.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严查将“消”字号产品作为药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以“基因检测”等新技术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等方式,推销“保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产品的行为,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财商教育机构虚构讲师资历、夸大投资收益等虚假宣传行为,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假借授课名义兜售消防产品的行为。
5.打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对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装 饰装修、餐饮旅游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紧盯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关键环节,查处通过贿赂手段谋取竞争优势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科室宣讲会等名义,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付利益、维护关系的行为。严查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6.规范有奖促销行为。查处有奖销售活动中信息公示不明确的行为,查处谎称有奖、虚构中奖名单等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查处抽奖式有奖销售奖项超过法定限额的行为。对利用有奖销售形式,诱导消费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的营销行为,加大规范力度。
(三)以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为重点,促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聚焦商业秘密、品牌标识、商业信誉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质量,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7.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围绕高新技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关注涉密区域管理和信息传输等重点环节,查处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行为,查处通过频繁跳槽、设立同类型公司、售卖数据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8.加强商业标识保护。保护知名企业、名优产品的名称、字号等标识,严查蹭流量、搭便车等仿冒混淆行为。打击在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涉农产品行为。查处仿冒应用软件图标、网站页面设计、网络游戏角色名称和虚拟人物形象等,误导消费者的新型混淆行为。
9.加强企业商业信誉保护。保护企业的商品声誉、商业信誉,查处利用“黑公关”炮制、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查处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虚假评测等方式,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查处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不实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二、行动安排
(一)领导部署阶段(5月)。按照市局行动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发布行动通知,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细化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执法联动等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5-11月)。根据通知要求,统筹执法力度。5月至6月聚焦网络领域开展治理,7月至9月聚焦民生领域开展治理,10月至11月聚焦商业标识、商业信誉保护问题开展治理。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从5月开始,于每月20日前将专项执法统计表和查办案例报送至县局价监竞争股。
(三)归纳总结阶段(12月)。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重要节点,及时总结、宣传执法成效,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形成高质量总结报告。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于12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县局价监竞争股。重大案件调查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增强工作责任。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梁梓任组长,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队负责同志为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队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势,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振人民群众消费信心、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意义。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高执法水平。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队要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聚焦数字经济等新发展趋势,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聚焦企业品牌和信誉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商业秘密、标识、信誉等侵权行为。同时,要积极拓展本地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查办反不正当竞争各类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市场主体。
(三)注重督导引导,取得行动成果。对转办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要组织执法力量,认真核查,深入核查取证,逐一跟踪落实,对需要上级支持的案件,要及时请示报告、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查办,切实提高案件线索的案件转化率,依法查办一批重点案件,打出执法声威,提升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县局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导、通报,通过召开阶段性工作会等方式,重点检查任务落实、案件查办、行动成效等,推动专项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3 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docx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