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和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承办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依法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附件:和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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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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