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和平县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育学员的公告
为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我局决定,拟于12月中下旬进行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要求,现就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遴选类别
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类别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重点在和平县从事茶叶生产及其产品加工业且积极示范带动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中选取,并辐射到周边农户。
二、遴选条件
1、年龄在18岁至60岁之间;
2、能操作智能手机;
3、热爱农业,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的培训安排;
4、重合同、守信用,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将个人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报至各镇农技站或农办处进行登记。
四、其他要求
1、2017、2018年已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育。
2、学员结业后,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样式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录入国家信息库,建立统一档案,可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接受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的服务和管理。
申报对象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报名。
联系人: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徐淑丹
联系电话: 0762-5687009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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