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城西小学建设项目用地查丈的通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和平县城西小学建设项目用地查丈的通告
和府〔2018〕51号
为加快和平县城西小学项目建设,现需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阳明镇城西村、城东村集体土地进行查丈。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丈范围:阳明镇城西村、城东村江屋嘴、横坑集体土地,具体界址及面积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查丈时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补偿标准参照《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赣深高铁(和平段)建设征地补偿方案的批复》(和府函〔2017〕141号)执行。
三、查丈时间:从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即农历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二十九日)为实地查丈土地面积清点地上附着物的时间,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实地,自觉配合有关工作人员核实地类、查丈面积及办理有关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通告查丈范围内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特此通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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