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和交字〔2025〕6号
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现将《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3日
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全力稳控安全形势,自2025年1月起至2025年3月,在全县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灾害,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迅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1.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刻吸取深圳深江铁路“12·4”重大坍塌事故教训,对我县辖区内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全面排查,突出加强隧道、桥梁和路基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紧盯下穿城市、临水临崖、隧道施工、地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刚性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冒险作业和盲目施救。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等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培训,严防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严惩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基建管理股,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2.开展交通运输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刻吸取近期多地大客车侧翻、起火教训,锚定道路交通“两个下降、一个零-发生”的目标,深入开展货车交通安全、交通事故隐患排查等整治行动和农村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交通安全宣教提升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货”、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聚焦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行为,全面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带病运营”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公路沿线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实际加大巡查监测频次和隐患排查力度。(局执法股、运输管理股、交通管理总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3.开展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刻吸取深圳南山区深圳湾悦府高层住户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做好燃气运输环节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措施;开展烟花爆竹旺季联合督导执法检查,强化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局执法股、运输管理股、交通管理总站依职责落实)
4.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刻吸取江西新余“1·24”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对交通运输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对负责人和员工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综合救援准备工作。(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5.深入开展专家指导帮扶行动。要认真研究我县冬春季节及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特点,梳理分析我县岁末年初最容易发生的灾害事故,总结复盘、找出规律,遴选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家,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低温冰冻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森林特别防护期防灭火专项行动等工作,因地制宜安排专家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开展指导帮扶行动,解决基层企业单位实实在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撑作用,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6.持续推动各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深入摸排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老旧设备设施更新淘汰需求,加快推进交通城市生命线、危险路段等重点老旧设施更新改造,推进营运车辆等重点安全技术装备更新,针对性制定配套政策,鼓励推广先进实用安全装备,推动解决一批本质安全“老问题”。(局基建管理股、运输管理股、交通管理总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7.压实企业特别是在和央企、国企、省企、市企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突出落实国有大型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加强对在和央企、国企、省企、市企的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以“严执法”倒逼企业“真落实”。(局基建管理股、运输管理股、交通管理总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8.强化其他高危环节安全监管。局各监管股室、站要依职责督促落实电气焊(割)等特种作业、限额以下“小施工”管理、建筑保温材料、“九小场所”等经营场所火灾隐患、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以点带面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9.举一反三抓好隐患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国务院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对照检视梳理我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是否存在相同或者类似的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自查自纠,切实通过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以点带面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三)迅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0.狠抓低温冰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低温冰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道路交通重点部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针对可能发生的低温冰冻灾害,提前对接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局基建管理股、运输管理股、公交股、交通管理总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11.狠抓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梅州“6·16”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提高地质灾害预警科学性、准确性。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完善群防群测机制,强化科普宣传和避险演练,切实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预案建设和灾情险情处置,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避险复盘分析,优化避险转移方案,切实做好临灾预警。(局基建管理股,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12.狠抓易受灾高风险区域排查整治。开展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等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防控工作。(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13.狠抓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猎火”和“五清”专项行动,落实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管辖公路边)、清隔离带、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工作。(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四)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4.强化安全宣传引导。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五进”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开展简单易懂、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帮助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做好安全防范,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良好氛围,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15.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全面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扎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值班值守工作,坚决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16.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开展典型灾害救援处置复盘检视,着力查隐患、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加强贴合实战的应急演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在高风险区域和敏感时段提前预置物资装备,确保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及时响应处置。做好事故灾害现场处置,强化现场管控,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局各职能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企业开展自查自改(2025年1月)
局各监管股室、站、下属单位要聚焦当前难点弱项,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迅速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控措施,限期完成整改闭环。
第二阶段,组织深度排查和实地督导检查(2025年2月至3月)
局各监管股室、站、下属单位要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同时要结合各项专项行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检查督导,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风险隐患,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第三阶段,总结专项行动,系统梳理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2025年3月)
局各监管股室、站、下属单位、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及时反馈报送有关总结材料,系统整理安全防范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各监管股室、站及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局各监管股室、站及下属单位要与相关单位、部门间要强化沟通协调、联合行动,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降低企业现场检查频次,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高协同监管效能。
(三)强化闭环整改。局各监管股室、站及下属单位、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立即组织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对于重大事故灾害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逐一销号,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抓紧整改落实,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限期整改落实。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对整改情况要开展“回头看”,及时核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问题真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四)及时反馈工作进展。请局运输管理股、基建管理股、公交股、执法股、交通管理总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根据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时间节点,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并做好资料台账。并分别于2025年1月9日、3月21日前向局安委办(安全法制股)工作进展和工作总结材料,汇总后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