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和市监〔2024〕63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及省、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要求,强化我县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有效遏制电子商务领域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县局决定开展2024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电商秩序”为主题,针对商品交易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电子商务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主流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检查,切实加大对群众反映多、社会影响大的线上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电商领域秩序,为建设绿色崛起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贡献和平力量。
二、时间安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会同我县商务部门,针对本辖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平台特别是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村电商平台、社区团购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平台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相关电商平台现状和平台经营产品的类别、底数、销售覆盖面、知识产权状况等,建立工作台账。
(二)加强线索排查。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线索排查,强化案源发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侵权假冒投诉举报线索。要引导相关电商平台贯彻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高效处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投诉举报,对侵权假冒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三)加大打击力度。要及时对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线索进行立案,依法快速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假冒行为;要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加大线下源头追溯和打击力度,切实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作,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提升线上侵权假冒产品的线下源头追溯精准度,深挖生产源头、切断流通链条,快速、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四)发挥站点作用。探索在本地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平台和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点作用,完善线上、线下维权援助渠道,快速、便捷地为各类电子商务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宣传培训、纠纷解决等公益服务, 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时接收和答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请求咨询,引导当事人有效维权。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重点。专项行动将列入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内容,各所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明确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大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案件查办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形成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强大声势,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市场监管所要落实报告制度,对于需要跨区域统筹协调的案件线索及其他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县局相关股室,县局将予以协调、指导,必要时上报市局予以协调;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形成创新做法要积极报送。请各市场监管所于10月7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及表格(见附件)报县局知识产权股。
附件:2024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统计表.doc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