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县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清表及场地平整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平县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坐落在和平县公白镇东联村,批准建设用地面积0.6200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和平县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8)〔2023〕77号]要求,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征拆已经和平县人民政府依法发布,详见《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县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和府〔2024〕6号)。项目建设用地由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实施征拆工作,目前,征拆工作已完成。

  为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近期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清表及场地平整。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使用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征拆遗留问题,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实施征地的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申请补偿登记。(联系电话:0762-5230501)

  和平县人民政府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支持该民生项目建设,倡导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无理阻碍、煽动闹事、借机炒作,抹黑党委、政府形象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特此通知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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