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急储存池工程(增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和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急储存池工程(增加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2403-441624-04-01-773319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和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急储存池工程(增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储存池设计容量由1.05万立方米变更为3万立方米;原主坝设计高度为6.45米变更为10米;原设计坝顶宽度5米变更坝顶宽度1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地下水导排系统:新建PE穿孔管、PE实孔管和管沟内填碎石;2.渗滤液应急调节池浮盖:新增2.0毫米双光面土工防渗膜9295平方米;3.底部防渗系统:新增2.0毫米HDPE光面防渗膜13888平方米和5毫米土工复合排水网9295平方米;4.路面系统:新建C30混凝土面层1006.65平方米和新增防撞筒340.5米;5.截洪排水系统:新建混凝土排水渠291.2米、混凝土跌水渠60.9米;6.边坡绿化工程:新增喷射混凝土6007.8平方米以及铺种草皮352.3平方米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具体有关规模按照《和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急储存池工程(增加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38.20万元,其中:工程费839.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46万元、预备费44.6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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