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本府决定将我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为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承办的“新建、改造背街小巷和公厕”,公示如下:

序号

拟决策事项

组织承办部门

1

新建、改造背街小巷和公厕

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2

涉及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具体事项主管部门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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