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本府决定将我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为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承办的“新建、改造背街小巷和公厕”,公示如下:序号拟决策事项组织承办部门1新建、改造背街小巷和公厕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2涉及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具体事项主管部门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