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局、文广旅体局召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集体约谈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于4月30日联合县公安局、文广旅体局组织酒类销售行业经营主体召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集体约谈会。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文广旅体局有关领导、县公安局阳明派出所及治安大队负责同志和全县酒类销售行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约70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要求酒类销售行业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酒类食品的进货查验制度,合法销售酒类产品需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标志,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加以验证。随后县公安局、文广旅体局分别介绍在各自监管领域的监管现状并提出相应要求。
在活动现场,全县60多家酒类销售行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承诺书》,会议同时向行业经营主体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联合公安局、文广旅体局等单位,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违规行为,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践行不让孩子代买酒水,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饮酒,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全社会共治格局,给未成年人创造更加优质、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当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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