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和平县武记水产店销售的乌鳢,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1年7月5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和平县武记水产店销售的样品乌鳢(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1-07-05)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经查,该店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8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和市监处字〔2021〕61号)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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