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期)
2021年6月1日,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和平县蓝天鸡档监督抽检的鸡肉,经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的和平县蓝天鸡档销售的鸡肉(抽样单编号:NCP21441600612960005,购进日期:2021-06-01),恩诺沙星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2021年6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和平县蓝天鸡档送达上述抽检食品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ZR2109057)、《责令召回不合格食品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上述抽样食品均已销售完毕,无剩余库存。在抽样日期前两天,三只活鸡出现感冒症状,喂食了“恩诺沙星片”兽药,每只活鸡每天喂食半片,直至感冒痊愈,否认使用含有“磺胺类”兽药。当事人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2元;2.罚款2000元。罚没款金额合计2102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和市监处字〔2021〕51号)。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