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将和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通知》(粤财社〔2022〕311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137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31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广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粤财综〔2017〕157号),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共269.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7.5万元。

  主要用于全县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扩大有效供给;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推动护理型床位建设;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8.33万元。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8.33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孤儿(含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孤儿助学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申请助学金时所提供的本人银行卡。

  (三)殡仪馆升级改造项目24.67万元。

  主要用于改造和平县殡仪馆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器设备,更换老旧设施。

  (四)和平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229万元。

  主要用于“和平县社会福利中心”新建项目,是满足我县广大群众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综合用于集中养老、日间托养(长者饭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婚姻登记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等各项社会福利服务。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137号),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共107万元,全部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主要用于殡仪馆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器设备,殡仪馆骨灰存放架,殡仪馆变压器增容315KVA饮水安装改造工程,进一步健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社[2022]140号)、《关于下达2022年“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社[2022]94号),《关于下达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社[2020]42号),2023年市级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共120.2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双百社工113.78万元。

  “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简称“双百工程”)项目113.78万元。主要用于双百社工工资及社保费,全县各乡镇设有社工站事务性岗位,经办服务专门窗口和日常办公场所。经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事务等;社工站(点) 协助核查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老人、妇女、困境儿童等特殊服务对象,建立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台账,为乡镇(街道)提供了解掌握综合治理信息;包括受理相关业务申请、开展政策宣传、进行服务对象信息核对及管理等。

  (二)安排和平县综合福利院厨房食堂建设项目检测6.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福利院厨房食堂建设项目检测,提高综合福利院老年人的服务质量。  

  和平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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