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19〕3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自主申请、审核材料和实地察看,拟认定和平县阳明镇第二小学、和平县阳明镇第三小学、和平县上城幼儿园等3家企事业单位为县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
如有异议,可以致电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2-5699819。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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