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叶宜英等101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河人社规〔2021〕1号)文件精神,叶宜英等一百零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交社保,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拟同意叶宜英等一百零一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七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创业股。
附件:2023年叶宜英等一百零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公示名单.xls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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