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发布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工商业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1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就业见习岗位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条件
见习对象条件: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截止就业见习协议上报备案之日,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且无用工备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截止就业见习协议上报备案之日,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计算,年龄满16周岁不超过24周岁,且失业登记后,无用工备案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的失业青年。
二、见习岗位应聘时限
2022年11月20日截止。
三、联系方式
和平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民安
联系电话:5699806
四、见习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