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黄爱华、陈晓玲2名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文件精神,黄爱华、陈晓玲2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政策,拟同意黄爱华、陈晓玲2人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促进股。
附件: 2020年黄爱华、陈晓玲2名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示名单 .xls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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