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黄爱华等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27号)文件精神,黄爱华、陈晓玲2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政策,拟同意黄爱华、陈晓玲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创业股。
附件:2020年黄爱华等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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