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发改〔2023〕95号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部署,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文件要求,我局整理并更新了《和平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主要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等,现予公布。

  本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此前公布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逾期作废,现以本公告为准。

  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并通过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和平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xls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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