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和执法监管行动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我县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我县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今年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价格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和执法监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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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8日印发了《2022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并于近期向我县各经营者下发提醒告诫书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同时,对我县具有代表性、大型的连锁药店、商超等经营者进行现场约谈和签订价格承诺保证书,要求其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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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县发改、工商信等有关部门的稳价保供工作,加大对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的检查力度,对下发告诫后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商家,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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