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博爱口腔诊所放射诊疗许可登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经我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审核,和平博爱口腔诊所符合设置标准,拟审批许可,现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和平博爱口腔诊所。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周文伟。主要负责人:周文伟。
三、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和平县阳明镇中山二路天骏豪庭3号店。
五、许可项目:X射线影像诊断。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762-569901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