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远阳口腔门诊部执业登记许可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经我局组织专家现场审核,和平远阳口腔门诊部符合设置标准,拟审批许可,现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和平远阳口腔门诊部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赖建新

  三、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和平县阳明镇福和产业转移园东方国际第壹层(4号)商铺(复式)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医疗机构的床位:0张  牙椅4

  七、设置单位名称:远阳口腔医疗(和平)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381日至87日(五个工作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762569901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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