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月22日-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邮编:517200

  联系电话:0762-5677972      传  真:0762-5677996

项目名称:

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和平 县 礼士镇澄心村、梅坝村及大塘村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河源市和平县礼士镇澄心村、梅坝村及大塘村,总占地面积4184380m2,拟在场区内安装550Wp太阳能光伏组件,规划总装机容量200MW(交流侧),新建8回35kV集电线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勤洒水,保持一定湿度,减小起尘量,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或喷洒覆盖剂,防止扬尘扩散;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尤其在电缆和电力保护管施工经居民点时,注意减小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工作: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在施工场地内散乱堆放,不直接丢弃到环境中,采取的措施可行有效,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已在和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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