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公示(广东高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用房和年产改性再生塑料颗粒2万吨、塑料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信息
现对广东高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用房和年产改性再生塑料颗粒2万吨、塑料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综合股
邮编:5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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