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和平县 | DHY20231207002 | 信访人反映:和平县大坝镇金龙矿业有限公司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将采矿废水、泥沙、废土排放至河流,污染河水,造成河道堵塞,雨季时周边村庄被淹;大货车出入造成村道毁坏。 | 水,生态,固废 | 阶段性办结 | 经核查,金龙矿业有限公司企业目前用水为“内部循环利用水源”,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前往金龙矿区内现场勘查,矿区加工厂房内排除的水排出经过两个大型沉淀池后再此循环利用,有小部分排至河道,水流清澈,但河道旁边的矿区有大型砂堆,现场未发现明显水土保持措施,如遇暴雨存在沙土随雨水排至河道的隐患;2023年12月8日,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会同河源市和平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上龙狮河、下龙狮河、矿区下游开展水质监测,依据河源市和平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12月9日出具的《大坝龙狮矿点龙狮河水质监测结果汇总表》显示,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显示,上龙狮河总磷超Ⅲ类标准,属于Ⅳ类水况;下龙狮河、矿区下游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状况(详见佐证材料)。根据上中下游水质结果对比,未有明显变化;该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受汛期降雨影响,导致部分泥沙流入河中,存在部分河段淤积情况,近年来,周边未出现过村庄被淹的情况。大坝镇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至龙狮村卫生站路段存在路面损坏问题,经协商,金龙矿业有限公司与龙狮村委会共同负责施工建设工作,处理路面损坏的问题。目前该路段建设项目正在立项阶段。 | 和平县水务局于2022年7月4日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中下发了《水土保持监督整改通知书》(和水保监﹝2022﹞第4号),要求其加强裸露地区的复绿,及时清理沉沙池和完善水保措施的工作,金龙矿业于9月3日作了整改复函,完成了整改;2023年7月21日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中下发了《关于广东省和平县大坝镇龙狮金龙矿区陶瓷用高岭土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和水函﹝2023﹞第19号),要求其高度重视水土流失问题,加强日常排查和整改落实,并按水保方案要求对边坡、裸露部分做好综合防护措施。金龙矿业于10月18日作了整改复函,完善了整改措施;并加快损坏路段的建设工作。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