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第九项(二)整改任务)

作者:河源市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第九项(二)整改任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九、生活污泥违法倾倒更为猖獗。除广州海滔公司外,督察还发现深圳、东莞、惠州、茂名、阳江、肇庆等6个地市均存在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问题。东莞金茂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台账作假,私刻公章,伪造单据,制造安全处置假象,骗取政府巨额处置经费。自2017年9月以来,该公司非法将19.8万吨污泥倾倒至东莞麻涌镇和沙田镇、惠州惠东县等多地。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实际处置量最大的污泥处置企业,主要接收广州、深圳和肇庆的污泥。2017年以来,该公司伙同有关物流公司,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在肇庆莲花镇等多地建筑工地、鱼塘非法倾倒填埋污泥6.1万吨。茂名万华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也合计违法倾倒近10万吨,性质恶劣。

  (二)严厉打击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案件的查办力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切实提升打击效能、形成打击合力,共同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污泥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责任单位:和平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规范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严厉打击倾倒生活污泥违法行为,遏制生活污泥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五)整改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经排查,我县辖区内未发生过生活污泥转移倾倒等现象。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制订了《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开展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辖区内产生活污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规范企业落实生活污泥管理责任并规范处置,并和52家固体废物重点企业签订了《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承诺书》。接下来,将持续开展打击生活污泥非法倾倒、处置、非法跨区域转移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评估结论

  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标准。

  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拟对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第九项(二)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和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5楼督察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5677975。

  和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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