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永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新型建筑材料6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和平县永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和平县永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新型建筑材料6万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永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新型建筑材料6万m2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永成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园二期
四、项目概况:和平县永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新型建筑材料6万m2建设项目位于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园二期工业用地B-03-08-06号,项目总占地面积11017m2,建筑面积15500m2。项目拟建设3栋五层厂房,项目主要业务是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即钢化玻璃),预计年加工钢化玻璃6万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生产工艺是:外购原材料(成品块玻璃),用切割机按产品规格进行开介、对产品进行磨边加工、产品钻孔加工、加工工序完成后,进行清洗、清洗后,对产品进行钢化、钢好的产品移至仓库。
五、环保措施: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和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和平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
(二)废气:项目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1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6月修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管理名录》(部令第39号)等规定。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
电子邮件:362746471@qq.com
联系地址: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7200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