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坝镇汤湖村国道沿线风貌管控、环境综合整治及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和发改投审〔2025〕70号
和平县大坝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对大坝镇汤湖村国道沿线风貌管控、环境综合整治及节点提升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2501-441624-04-01-627832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坝镇汤湖村国道沿线风貌管控、环境综合整治及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清表21624.67平方米、路灯拆除100盏、5448.8平方米人行道铺设、沥青铺设2421平方米、混凝土地面1382.1平方米、路缘石1372.2米、花池修复等建设内容;具体有关规模按照《大坝镇汤湖村国道沿线风貌管控、环境综合整治及节点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概算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9.4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81.35万元,其他费用18.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2023年深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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