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城城区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和发改投审〔2025〕60号
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和平县城城区风貌提升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2502-441624-04-01-668247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河源建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和平县城城区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老人民医院至振安学校段:清除道路两旁杂草灌木1800平方米及稳定碎石层2720平方米等;东山岭公园:拆除旧围挡54平方米、新建绿网隔离栅24米及安装宣传广告232平方米等;环市路:拆除旧围挡及铁皮瓦房3608平方米、新建绿网隔离栅1710米及新装草绿铁皮围挡346.11米等;兴隆坝:拆除旧围挡306平方米及新建隔离护栏170米;县城拆除广告牌1874平方米;具体有关规模按照《和平县城城区风貌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概算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3.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7万元,预备费3.0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财政局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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