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开展“清洁乡村·绿美和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百千万工程”的部署要求,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绿美和平生态建设,根据《河源市开展“清洁乡村·绿美河源”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在全县涉农区域开展“清洁乡村·绿美和平”行动。聚焦“六清三绿一改”(清垃圾、清污水、清搭建、清杂物、清张贴、清公厕,绿村庄、绿庭院、绿四旁,改习惯)等重点工作,强化县镇村三级联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集中力量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奋力实现全县“干干净净、漂漂亮亮、整整齐齐”的目标,大力推动干净整洁有序镇村建设,助力镇街争创国家级、省级卫生镇和省级森林城镇,加快我县实现绿色崛起。

  二、主要任务

  (一)清垃圾。以清理乡村“四边”(村边、路边、水边和田边)的生活、建筑等垃圾为重点,聚焦镇与镇、村与村、户与户连接处“三不管”公共区域,全面清理暴露垃圾、积存垃圾。持续加强垃圾收集点日常管理,加大村庄保洁力度,加大生活垃圾清运频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乡村环境干干净净。

  (二)清污水。以乡村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漂浮物、障碍物和有色垃圾,大力整治污水沟、臭水坑、生活污水横流等现象,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梯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有条件的镇村可进行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让广大群众看不到污水,闻不到臭味。

  (三)清搭建。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废弃破旧泥砖房、残垣断壁、破旧篱笆、废弃畜禽圈舍等无功能建筑,拆除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扎实开展“三线”整治,大力整治“空中蜘蛛网”,规范户外线缆架设,实现“三线”横平竖直。大力整治供水管网乱搭乱铺现象。

  (四)清杂物。全面清理街头巷尾、空闲场地、公共场所、田园果场等区域乱堆乱放的生产工具、建筑废料、农业废弃物,发动群众清理房前屋后杂物,有序整齐堆放柴草、农具等,庭院内外保持整洁干净。

  (五)清张贴。以全面清理张贴在道路沿线及电线杆、建筑墙体、宣传栏、桥梁护栏、候车厅等区域各类“牛皮癣”为重点,全面清理破旧横幅广告。

  (六)清公厕。以加强农村公厕管理为重点,落实保洁经费,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公厕保洁责任明确,做到定期清扫、有效维护,全面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时时保持“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七)绿村庄。深入开展村庄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改善村庄生态环境。荒地、空地因地制宜建设“四小园”等,既巩固“六清”成果,又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八)绿庭院。加快庭院绿化建设,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院落空间,种植适宜的花草树木,鼓励栽植经济林木,做到门前见绿、院内见花,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

  (九)绿四旁。推进“四旁”(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绿化,营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美人居环境。

  (十)改习惯。一是全面加强农民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增强清洁卫生意识。倡导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科学设置投放位置和投放规范。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环境时时处处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强化农民绿色教育工作,增强爱绿意识。倡导开展庭院绿化、抚育管护等活动,营造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三是因地制宜开展文明家庭评比、美丽庭院创建、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群众改变不良习惯,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实施步骤

  开展“清洁乡村·绿美和平”百日行动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镇根据县层面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本辖区行动方案,设立每月乡村清洁日,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举行启动仪式,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各镇要于8月10日前将行动方案报县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股。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中旬至10月上旬)。各镇结合国庆、中秋等重点节日,全面开展乡村清洁和植绿护绿行动。在清洁乡村方面,认真落实“三个一”(各镇每月组织一次乡村清洁日、各镇(街)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各村(居)每日开展一次日常保洁)清洁乡村长效机制,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突出短板,确保乡村常清长净。在绿美和平方面,常态化开展植绿护绿活动,在植树时节倡导广大党员群众开展“1+N”植树活动(每名党员返乡带头植1棵树,发动N名群众多植树),推动乡村绿化美化,并做好日常抚育管护工作,巩固乡村绿化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镇对照净化绿化美化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查找不足,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巩固提升净化绿化美化行动成果,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含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等内容)报县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股。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本辖区的方案计划做好净化绿化美化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村(涉农社区)的党组织书记要履行村庄“净化绿化美化指挥长”职责,负责辖区的行动组织和开展。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组织部门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卫健部门牵头做好农民健康教育,逐步改变农民不良习惯,推动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卫生镇;住建部门牵头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水务部门牵头做好河湖“五清”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工信部门牵头做好“三线”整治工作;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逐步建立农村长效保洁机制,联合住建部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林业部门牵头做好绿化乡村工作,逐步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带头义务植绿护绿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全民义务植绿护绿方式,推动创建一批省级森林城镇。宣传、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通过“小手拉大手”“教师大家访”、开展志愿者服务、创建美丽庭院、巾帼义务活动等方式倡导群众积极参与清洁乡村和植绿护绿行动,助力绿美和平生态建设。县乡村振兴局结合日常督导工作,深入镇村督导“六清三绿一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发现乡村净化绿化美化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正面宣传,强化典型示范,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在镇村主要路口、主要区域悬挂横幅标语),各镇每月至少出一期工作简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等),并将简报及相关工作照片分别于8月、9月、10月30日前发至县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股。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做好表率,鼓励党员返乡参与清洁乡村和植绿护绿行动。要进一步发挥农村有爱心、有经验、有威望的“三有”老年妇女在建设家庭家教家风及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创新方式依法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清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承接乡村清洁小型工程项目。

  (三)建立督导机制。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工作调度,把乡村清洁行动纳入日常监督事项,通过“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压实镇村责任。县林业局要大力推进植绿护绿行动,通过开展义务抚育管护活动,营造绿美人居环境。各镇要建立公开监督机制,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乡村清洁问题及时进行核查、整改和回应,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和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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