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和财农〔2022〕13号

县乡村振兴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结算中心):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21〕89号文(依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21〕152号文)精神,及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的《河源市和平县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明细表》,现将2022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137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附表指定项目,并完成对应任务量,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项资金按照《和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农〔2019〕52号)管理,报县财政局审核资料后授权拨付。

  三、此项资金预算支出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

  附表:2022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各镇驻镇帮扶资金)(驻镇帮扶资金)分配表.xlsx

和平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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