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扶贫培训方向)的通知
和财农[2017]68号
县扶贫办: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16]125号文(依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16]79号文)精神,现将2016年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扶贫培训方向)1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扶贫培训项目,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项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授权)。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17年“农林水事务——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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