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和财农[2017]41号
县扶贫办: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17]24号文(依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17]10号文)精神,现将2017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补助资金144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贫部门应严格按照《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项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直接)管理。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17年“农林水事务——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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