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新时期精准脱贫(第二批)2016年市本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和财农[2016]129号
县扶贫办: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16]169号文精神,现将关于下达新时期精准脱贫(第二批)2016年市本级补助资金的通知7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该总指标975万元,已在和财农[2016]74下达了130万元、和财农[2016]77号下达125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扶贫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安排计划,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有挤占、截留或挪用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此项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直接)管理。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16年“农林水事务——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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