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省财政补助的通知
和财社[2018]65号
县人社局:
根据《关于安排 2018 年度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省财政补助的通知》(河财社[2018] 101 号),现下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8年生活费省财政补助3. 24万元。此款请列入2018年度“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901 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305生活补助”。
和财社[2018]65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省财政补助的通知.pdf
和平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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