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市直帮扶村精准扶贫2020年市级财政引导资金的通知

作者:和平县财政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和财农〔2020〕16号

各有关财政所: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20〕16号文精神,现将市直帮扶村精准扶贫2020年市级财政引导资金17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本级扶持的2个扶贫村每年每村20万元;13个面上村每年每村10万元。请扶贫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此项资金按照《和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府〔2019〕52号)管理,报县财政局审核资料后授权财政所拨付。

  三、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0年市直单位帮扶相对贫困村市本级补助资金和帮扶面上村扶持资金安排表.pdf

  


和平县财政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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