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的通知

作者:和平县财政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和财农〔2019〕58号

县扶贫工作局: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19〕33号文(依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18〕314号文)精神及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8期)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指导性任务)14.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请扶贫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项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授权)管理,报县财政局审核资料后按财政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拨付。

  三、此项资金,请列入2019年“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列入“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和财农【2019】58号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的通知.pdf

和平县财政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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