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和财农〔2020〕23号
县扶贫工作局: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20〕7号文(依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19〕220号文、粤财农〔2020〕3号文)精神,及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的《河源市和平县2020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表》,现将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1237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附表指定项目,并完成对应任务量,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项资金按照《和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农〔2019〕52号)管理,报县财政局审核资料后授权拨付。
三、此项资金预算支出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
附件:和财农【2020】23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pdf
和平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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