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和财教〔2019〕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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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教〔2019〕52号)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和县扶贫工作局提供的发放名册,现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生活补助资金239,200元(具体支出金额和科目详见附表),指标办理授权。支出科目请列入2019年度”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本次资金根据2019年秋季在册学生户籍所在地拨付到相关镇财政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发放(补助标准详见附表),对本次下达的资金要加强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和财教【2019】94号文.pdf

和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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