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和平扶贫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县参加2020年河源扶贫产品展销会参展工作,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和平扶贫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20年和平扶贫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
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1:
2020年和平扶贫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
消费扶贫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贫困户增产增收、构建长效脱贫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为做好我县参加2020年河源扶贫产品展销会参展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展览主题
河源扶贫产品展销会,以“消费扶贫助脱贫,产业共建奔小康”为主题,全面展示我县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指引下,按照“行政撬动、市场带动,政府搭台、企业建设”原则,通过河源(深河)消费扶贫服务中心,进一步发展壮大和平扶贫产业,汇集各方资源推动产业合作、精准市场对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助力贫困村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打造扶贫新品牌,确保如期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0年和平扶贫产品展销会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福田区驻县工作组组长何东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俊威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扶贫工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商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政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工作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工作局副局长梁伟斌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扶贫工作局各股室负责人、福田区驻县工作组成员组成。
三、展览时间及地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在河源(深河)消费扶贫服务中心举办。布展时间为12月30-31日。
四、展览内容
本次展览内容分为图片展、实物展(含体验区),主要展示我县消费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和成果。
(一)图片展。扶贫成果图片(图片像素不低于 300PPI,文字说明不超过100字),图片可涵盖产业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培训扶贫、交通扶贫、医疗扶贫、金融扶贫、光伏扶贫等内容。
(二)实物展。展品主要是特色物产、旅游资源等。参展企业可涵盖扶贫龙头企业、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特色水果(如:猕猴桃、客家山茶、油茶、贫困村特色农产品或手工艺品)等领域。我县将从参展企业中推荐1至2家优质扶贫产品,经和平县消费扶贫成果展领导小组、河源(深河)消费扶贫服务中心确认后进入扶贫产品体验区推广。
五、展览面积及费用
参展企业展览费用(含水电、空调、布展等费用)由政府承担,免展位费。参展企业差旅费用由企业自行负责。
(一)和平县展位面积为60m²。
(二)此次展览共分为五个展区,每个展区不得少于10家企业入驻参展,产品种类不得少于20种。
六、任务分工
(一)县扶贫工作局
1.负责本县参加河源扶贫产品展销会的组展工作;
2.组织本县消费扶贫成果图片展资料,全县不少于10张图片,参展企业不少于3张图片(含500字以内全县消费扶贫综述、消费扶贫成果图片及文字说明-图片像素不低于300PPI、文字说明不超过100字);
3.组织本县农产品企业参加展销;
4.组织布展、展览,要求按照时间组织参展企业进场布展,展览期间参展企业不得提前撤展。
(二)工作日程安排
1.12月22日前收集好参加河源扶贫产品展销会图片和参展企业名单(含参展企业简介、宣传图片及文字说明等资料);
2.12月23日前,县扶贫工作局汇总上报参展全部资料上报市扶贫工作局。上报资料 包括参展方案(含展览布展图)、消费扶贫成果图片展资料(含消费扶贫成果综述、消费扶贫成果图片及文字说明)及参展企业名录;
3.12月30日至31日,由县扶贫工作局组织布展及安排产品入驻;
4.2020年1月1日,举办2020年全年河源扶贫产品展销会开幕式;
5.2020年1月2日至1月6日,由参展企业负责运营管理。
6.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底,由河源(深河)消费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河源市消费扶贫成果展是集中展示我县消费扶贫成果的平台,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我县今年扶贫考核的一个重要评定依据。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迅速将此次参展工作的相关要求传达到村及参展企业,做好工作动员,及时汇总上报各项参展材料,确保本次参展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参展水平。各镇要把真正反映本地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成果展示出来,全面展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效。扶贫产品要有代表性和推广性,组织的参展企业要有一定的资质,参展企业对参展产品的质量和品牌负责,确保参展取得成效。
(三)提高工作效率。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工作职责任务合理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