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扶组〔2020〕38号
各镇党委、政府:
为迎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第三方考核工作,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专项开展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和平县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5月31日
关于和平县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第三方对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考核,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42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加快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任务为目标,不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专项整治内容
对照上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评估标准及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考核标准,以42个省定贫困村为单元,利用一周时间(6月2日至6月8日),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深入开展村庄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全面完成省定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1.重点开展彻底整治清理拆除后的残砖烂瓦,公路沿线、村巷道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污水、黑臭水体(臭水沟)、杂草、建筑材料、生产工具、柴草乱堆乱放、历史积存垃圾和乱贴、乱挂的各类广告,清拆庭院内外乱搭乱建。
2.积极引导群众做好人畜分离集中圈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实行人畜分离,统一搭建围栏进行家禽集中圈养。
3.各镇村应积极协调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等部门,做好“三线”整治工作。
4.各村要选好清运垃圾、建筑垃圾的堆放点。
5.结合各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内生动力,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改善不良生活习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6.对照上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估标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障
本次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由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专项资金列支,由县扶贫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督查验收合格后,各村按照实际支出向县扶贫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申请专项资金,原则上每个村的专项整治费用不超过10万。
四、工作要求
各镇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落实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