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24日在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上
和平县审计局局长 朱日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和平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和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1+1+9”工作部署,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抓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抢抓“融深”“融湾”等机遇,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推动“两个和平”和智慧生态新城建设全面提效破局、开启新局,全县经济平稳运行,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县财政局及各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税费征管,挖掘增收潜力,2020年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931万元,增长3.5%,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加大力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防止资金闲置和沉淀,全年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9497万元,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握政策支持方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0年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789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9300万元,大力支持了我县星星中学、农贸市场、赣深高铁(和平东站)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有效缓解本级财政支出压力。
——民生、疫情防控、教育、交通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全年累计拨付9946万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大力支持了隔离点病区改造、核酸检测设备购置、医疗物资应急储备、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工作;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全年卫生健康支出55136万元,加快推进县中医院迁建、县人民医院传染楼扩建等医疗机构项目建设,提高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企纾困政策,全年共减免受疫情影响企业和工商户房租235万元,发放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694万元,减轻我县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经营负担;积极落实提高困难群体社会保障、救助水平政策,提高了低保、五保、救助标准等,促进社会保障公平;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教育支出97845万元,落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资金,加大投入改善教学硬件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聚焦大交通建设,加大交通道路建设资金投入,全年交通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5000万元,加快城乡一体化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致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财力优先保障,全年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共投入财政资金133702万元,加快推进粤赣高速沿线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态修复行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扶贫、产业扶贫等工作,“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政策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4974户12657名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2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4类83个问题,有关单位已整改70个,整改完成率84.33%;通过规范资金财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1188.85万元,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预算体制改革,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实现了收支平衡。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861万元、支出479578万元,结余结转162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8323万元、支出147257万元,结余结转10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372万元、支出22067万元,结余结转1305万元。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总体规范合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由于对土地出让成交预测不准确,2020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为63000万元,因多块土地出让未成交,年终实际完成土地出让收入36780.80万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58.38%。
2.重大项目进度慢,预算执行率偏低。抽查2020年资金量较大的31个重大项目发现,由于工程进度慢,截至2020年12月底,被抽查项目可支出资金为110296.9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43450.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9.30%。
3.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度慢,资金使用率低。由于项目推进慢,截至2020年12月,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2000万元的实际支出率为67.85%,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69900万元的实际支出率为18.95%。
4.财政部门未及时清理暂付款。截至2020年12月底总预算暂付款余额为346757.79万元,2020年新增暂付款挂账56091.88万元。
5.项目库项目信息填报不完整,绩效目标管理不够完善。县财政局在项目库和绩效管理方面不够规范,项目库部分项目的政策依据、绩效目标、立项论证情况等信息不完整,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管理未实现同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全面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对全县61个一级预算单位、39个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他预算单位共110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本部门职责,按照预算法等财政财务法规使用财政资金,积极推进我县各项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算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预算约束力不足,有18个单位年初基本支出预算与实际执行数存在差异,涉及金额6372.14万元;有12个单位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实际采购与年初预算差额较大,涉及金额2793.69万元。二是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有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或上缴财政,涉及金额96.85万元;有3个单位利息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90.36万元。三是有3个单位结余资金未编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897.77万元。四是有4个单位未实际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涉及金额1340.63万元。五是有2个单位涉农资金使用率不高,未及时完成对应任务量,涉及金额5164.65万元。
(二)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单位办公用房闲置,未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有9个单位增加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297.97万元;有13个单位部分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450.87万元;有4个单位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在先,办理手续在后,涉及金额34.90万元;有6个单位工程未及时验收结算或未进行财政评审,涉及金额13284.63万元。
(三)公务支出及“三公”经费管理仍有不足。有20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涉及金额198.36万元;有2个单位无公函接待,涉及金额5.76万元;公务卡未全面普及,仍有12个单位未开通使用公务卡;有14个单位未规范使用公务卡,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相关费用使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49.31万元。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有2个单位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1.26万元;有7个单位报账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165.54万元;有6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0840.92万元;有8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12.75万元;有8个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财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情况。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粤菜师傅”工程建设、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20年促进就业优先等有关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开展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的落地及建设进度,推动促进就业优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超进度将特别国债资金拨付到县疾控中心,涉及金额2607.90万元。
(二)“粤菜师傅”工程建设方面。一是县人社部门未完成当期培训目标,截至2020年8月底计划培训200人,实际完成培训40人;二是培训效果不佳,一期“客家菜烹饪”培训的40人培训结束后均未从事烹饪工作。
(三)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方面。一是使用苏区补助资金实施的项目未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二是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2012年立项的大环城路,2017年立项的人民医院二期、妇幼保健院新院,至2020年底仍未投入使用;三是未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全额纳入本级预算,未按标准安排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四)2020年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涉及金额116.26万元。
四、民生资金和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6.10”“6.12”救灾复产和灾后重建资金绩效审计情况。县审计局组织对“6.10”“6.12”救灾复产和灾后重建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持续的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部署要求,积极应对,推进复工复产,提升我县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截至2020年12月,全县修复供水、供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1442处,修复受损房屋649间,87户因灾全倒户入住新居,352户因灾严损户完成重建或修缮,完成灾后重建项目1026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救灾复产重建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涉及金额7193.07万元。河源市财政局2019年下达的第一批灾后复产重建资金3082.74万元,要求我县按项目投资金额的70%配套,由于我县财力困难,未安排相关配套资金,涉及金额7193.07万元。
2.浰源镇塘尾村、长塘镇苏光村的水灾捐赠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县扶贫局2019年拨付到浰源镇塘尾村、长塘镇苏光村的水灾捐赠资金6.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有5.54万元未使用。
3.救灾复产重建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县财政共收到上级下拨相关资金39718.74万元,仍有16128.30万元结存在县财政未及时下拨,占比40%。
4.工程进度滞后,未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自然资源局负责的公白新聚小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方公路站负责的7座桥梁仍未完工,未按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工。
5.新增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未按时开工。按要求应在2020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的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贝墩镇强新村铁扇关门、东水镇街背井头坑、公白镇新陂村、彭寨镇群联村大屋村等4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开工建设。
6.已竣工工程项目未及时验收结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工的浰源镇农田基础设施修建、东水中学中学滑坡治理、公路建设、公路抢险等4个项目437个工程已完工,均未办理竣工验收结算。
(二)“两馆”工程项目投资审计情况。县图书馆、文化馆(“两馆”)总占地面积15246平方米,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预算总造价8941.80万元,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大大提升了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结算,“两馆”已于2019年10月建成使用,但截至2020年12月,仍未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评审、资产登记等程序。
五、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林寨镇、贝墩镇、公白镇、下车镇等4个乡镇2018至2019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镇政府能够加强对预算收支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积极筹措资金,保工作运转,保民生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务管理薄弱。有2个镇财政专项资金被占用,涉及金额166万元;有2个镇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193.75万元;有3个镇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涉及金额67.5万元;有4个镇报账资料不完备,涉及金额978.35万元;2个镇无公函接待,涉及金额23.89万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4个镇均有较大数额的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有1个镇政府会计处理方法不当,记账多处错误,会计信息不准确。
(二)工程管理不规范。有1个镇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涉及金额214.33万元;有1个镇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工程,涉及金额25万元;有2个镇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方,涉及金额12万元;有1个镇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5万元。
(三)资产管理不严格。有3个镇新增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54.96万元;有4个镇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09.25万元。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部门单位对预算管理认识不到位,没有做足做实本部门单位预算,依然存在等钱办事的老观念,缺乏“先谋事、再排钱”的工作主动性和系统理财意识,对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没有做好科学谋划;二是个别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一些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落实、推动不够;三是仍有些部门单位对财经法规疏于学习,遵守意识不强。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加快“数字财政”建设落实,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强化绩效管理,建立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加强绩效运行监管、落实支出责任、优化预算编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积极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主动研判衔接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三)着力加强民生资金管理。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推动细化和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督促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惠民利民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保障项目及时落地建设;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工程投资管理,促进项目提质增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进我县加快“两个和平”和智慧生态现代新城建设,全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标杆作出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