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部门预算
2017年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部门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管理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助县四套班子召开的会议会务各项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会议中心的会场管理工作。
(三)负责我县对外接待工作及积极协助县大型接待、各项庆典活动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大院内各办公楼、共用住宅的改造、修缮、分配和管理;负责院内公共场所的水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管理。
(五)负责县委、县政府中巴车的调配、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院内绿化、环境秩序、环卫、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七)办理县四套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承担全县公共机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并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本级预算。
(二)、本局公室行政编制50名,在职实有人数50人,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85.6万元;支出预算985.6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4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6.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3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92平方米,公务用车1辆,专业用车0辆,电脑15台,复印机1部,打印机3台。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附件:2017年机关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