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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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7年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二)、配合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三)、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

(四)、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五)、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六)、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七)、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高中阶段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本部门内设机构:高一、高二、高三年纪组、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研室、办公室、团委会。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48.1万元,比上年增加71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提高 ;支出预算3148.1万元,比上年增加71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提高。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1万元,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资产总额 911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20万元,固定资产9093万元,主要为实物资产。共有车辆1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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