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平县体育局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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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和平县财政局(部门名称)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及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体育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对全县体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订全县体育事业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体育工作,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负责指导全县各镇各单位开展体育工作。
负责对竞技体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承担省级、市级和县级比赛的组织、统筹安排。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体股、兑训股和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编制人员情况 :现有编制8人,实有14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5.2万元,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资;支出预算225.2万元,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资。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0.3万元,比上年增加6.2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资。其中:办公费2.24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差旅费0.58万元,会议费0.9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万元,运动员训练专项5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398.12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主要实物资产,无资产变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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