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平县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指导全县旅游行业依法经营,维护旅游行业合法权益。
  2、负责本地区的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制订旅游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各景区、景点的建设,组织、指导和管理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
  3、负责审核申报景区、景点以及其他为旅游服务的建设项目等。
   4、旅行社登记备案,旅游行政执法,《旅游法》宣传,指导和监督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全县旅游统计等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等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
  6、负责旅游安全的监管和应急救援,旅游环境保护和检查工作。
  7、负责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发旅游商品及做好有关旅游发展的协调工作。
  8、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一)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本部门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旅游资源开发股。

2、人员构成情况:旅游局系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1名(其中后勤编制2名),单位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0.8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预算1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0.8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5万元,比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1.14万元,印刷费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2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46万元,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等。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表1-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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