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和平县卫生监督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拟定本县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学校等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四)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五)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 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对上述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弃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六)负责法律法规及委托授权的卫生许可,对违反卫生管理行为实施行政执行、行政处罚。
(七)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八)负责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案的受理、调处工作。
承办县卫生局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所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医疗
监督股、公共卫生监督股
人员构成情况:卫监所财政供养人数5人,经费来源由县财政核拨。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0.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幅2%,主要原因是;支出预算110.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幅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7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万元,公用经费19.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占10%。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77万元,与上年增1.8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3.6万元,与上年增加1.8万;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5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8万元,会议费0.5万元,日常维修费0.03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68.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57.77万元、家具用具等物品10.73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专业用车1辆,资产变动情况为:0。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预算绩效项目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