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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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疗质量标准,协助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八)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九)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一)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二)依法监督管理全县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

(十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十四)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情况: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4个,分别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红十字会、县急救指挥中心、县计生人口服务站。其中局本部股室共13个,分别是: 办公室、规划与财务股、人事监察股、信息与统计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体制改革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股、妇幼健康服务股、宣传与科技教育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考核评价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8名,离退休人员33人。

局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30名,其中:核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30名,离退休人员共2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10.50万元,比上年减少278.80万元,下降17.5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收入也相应减少;支出预算1310.50万元,比上年减少278.80万元,下降17.5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6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3.6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20万元,比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38.80%,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手续费1.00万元,水费2.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3.5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00万,办公用房水电费12.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13.00万元。用于县人民医院综合建设。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576.1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576.15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576.15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391.13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预算绩效项目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表1-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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