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平县审计局部门预算
2017年
和平县审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县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镇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级以上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部门、镇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镇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委、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开展审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和平县子系统。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办公室、财税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信息中心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县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 1名、副局长2名,正股领导职数5名,副股领导职数1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事业编制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8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8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收入;支出预算38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8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4万元,比减少0.8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2.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8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办公用房760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1辆;电脑25台;打印机1台。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