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平县信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负责向各乡镇、县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转送、交办、督办信访案件及其它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督导全县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排查信访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的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核定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无下属一级预算单位,编制10人(其中网络信访处理中心2人为事业编制)。 和平县信访局是我县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信访事务工作。局下设综合调研股、办信接访股、督查督办股、网络信访处理中心(股级事业单位编制)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1.2万元,比上年133.2万元增加38万元,增长22.19%,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支出预算171.2万元,比上年增加38万元,增长22.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9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零万元,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万元,比上年16.9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6.9%,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零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零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零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等,主要是减少公车补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零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现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办公设备16台,其中:电脑10台,复印机2台,打印机4台。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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